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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金坛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11F/2026-0000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26-05-12 发布日期 2026-05-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街道,区文化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条件(一)申报条件1.能够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60-80年以上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关于金坛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文化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能够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60-80年以上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2.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

3.在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文化交流中能产生重要纽带作用。

4.能见证我区重要文化事象或失传的历史记录,及其重要发展阶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认知我区的文化发展史或某个地区群体性文化发展史。

5.体现历史与文化多样性的民间习俗、信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6.代表所在地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日常社会生活产生直接作用。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前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数量与入选比例进行认定。

7.有相对应的文史材料、图片佐证物件遗存记录。

8.已列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且未被金坛区政府命名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项目,并符合上列条件。

(二)以下情况暂不申报

已被金坛区政府命名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的不再申报。

二、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从事该项目10年以上),长期从事项目的实践工作,能够妥善保存、保护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原始资料、实物等。

2.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能自愿主动参与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表演、交流等活动,致力于项目的社会传播。

3.能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通过师徒传承、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培养后继人才;开展项目的生产、表演等传承活动,促进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

4.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必须具备执业资格的特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5.已列入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各项目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并符合上列条件。

(二)以下情况暂不申报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3.已被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局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不再申报。

三、推荐申报程序

代表性项目由申报单位(个人)自愿申报,镇、各街道及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镇、各街道对应国家(市、区)级名录进行筛选推荐,金坛文化馆组织专家会议对具备申报条件的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报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推荐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份(首页推荐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张正反打印,分别装订成册),辅助材料报送形式不限。电子版存取U1个,内载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项目申报书、项目代表性图片及申报视频等。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项目申报所有材料

1.项目清单清单表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人。

2.申报书: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3.申报视频:3-5分钟申报视频1部,MP4/AVI/MPEG/MOV格式,大小不超过1GB,分辨率不低于1080P

4.申报图片:代表性图片10张,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大小在5M以内。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

5.辅助料:相关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及近期有内容和特点的价值的图片等有助于说明其代表性的有关资料。

传承人申报所需材料

1.申报书: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申报图片:传承人代表性图片5张,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原件或打印件

4.个人信用良好记录证明(本人可在我的常州”APP上下载打印)

5.传统中医药传承人须提供本人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主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中医诊所备案证)盖章版复印件

6.辅助材料: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镇、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练、准确、真实可靠,确保被推荐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推荐项目的项目保护单位,应参照《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管理等工作

六、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68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常州市金坛非遗公园非遗研学馆(同时附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赵梓旭,电话:82334187

 

附件:1.第八批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第八批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第八批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4.第八批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附件.doc

 

                                                                                  常州市金坛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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