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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 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28C/2026-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发改字〔2026〕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6-07-14 发布日期 2026-07-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坛发改字〔2024〕8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关于调整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 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坛发改字〔2026〕1号

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常州市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坛发改字〔2024〕8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2026年1月1日起,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43元/立方米。

二、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建立完善价格台帐,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供需衔接,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管道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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