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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江苏文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徐翔就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案
二、听证时间:2026年1月27日14:00开始
三、听证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361室(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申请参加旁听者,请于2026年1月21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9—82351697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A座358办公室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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