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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和《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坛政发〔2026〕5号)精神,为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直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至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时自动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此次农业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丹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凌 亮 党委副书记
章稀语 副镇长
成 员:朱林森 镇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韩 飞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邹静华 镇财政审计办公室主任
张水仙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孙 逸 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
秦 伟 区市场监管局直溪分局局长
吴宝强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山中心所直溪管理服务科科长
吕 翔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溪中队队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普办主任由韩飞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直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内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发生变动或职务调整,人员名单将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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