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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我局5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4日(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嘉品焊接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焊接材料智能生产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125号

2026.8.25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华尔升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70万平方米功能玻璃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126号

2026.8.25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希盈沃能智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枪结构件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127号

2026.8.25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一二三钛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钛无缝管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128号

2026.8.25

5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亿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吨中空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129号

2026.8.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6〕125号.doc常金环审〔2026〕126号.doc常金环审〔2026〕127号.doc常金环审〔2026〕128号.doc常金环审〔2026〕12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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