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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生猪稳产保供贴息政策项目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全区广大生猪养殖场(户):

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根据上级相关政策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生猪稳产保供贴息政策项目储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我区注册、具有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15位)、合法经营、正常生产的生猪养殖场(户)。

二、支持内容

对生猪养殖场(户)在贴息期内(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为购买饲料、仔猪、防疫用品及其他与生猪生产直接相关的流动性资金贷款予以贴息。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新增产能、基础设施建设(如场地建设、修缮、道路修筑等)、固定资产购置及能繁母猪引进。

对以“贷新还旧”形式取得的贷款、到期未还的贷款不予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予以不超过2%标准补贴,且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单户主体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贴息资金采取“据实补贴、事后结算”方式,根据省级分配资金据实分配,超过按比例分配。

四、储备要求

1、企业申报。

申请贴息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

②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复印件,其中贷款合同未注明用途的需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用途证明;

③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银行代扣贷款利息回单和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④用于证明贷款用途的其他相关凭证材料;

⑤养殖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⑥生猪养殖场(户)需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时间安排

应于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项目贴息申请相关附件的提交;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于7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完成项目储备方案的制定并报送。

3、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电话:80189166

附件:1.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申请表.docx

          2.企业承诺书.docx

          3.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生猪稳产保供贴息政策项目储备县级审核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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