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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18日我局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6日(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创财精密钢管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93号

2026.6.18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顺烨电子有限公司半导体产品品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94号

2026.6.18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源毅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汽车内饰板、400万件汽车隔热垫、150万件汽车地毯、100万件顶棚杂物箱和100万件顶棚降噪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95号

2026.6.18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加怡热电有限公司码头修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96号

2026.6.1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6〕93号.doc常金环审〔2026〕94号.doc常金环审〔2026〕95号.doc常金环审〔2026〕9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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