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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我局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2日(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常宝普莱森管材精加工生产线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81号

2026.6.1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可弈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张电脑桌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82号

2026.6.1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凡登(常州)新型金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万瓶NFC椰子水、600万瓶果味汽水、570万瓶茶饮料、2900万瓶苏打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83号

2026.6.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6〕81号.doc常金环审〔2026〕82 号.doc常金环审〔2026〕 8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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