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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9日我局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5日(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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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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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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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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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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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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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组件封装胶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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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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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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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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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环保型改性新材料及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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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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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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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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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和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热塑性弹性体及汽车密封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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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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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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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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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个电子连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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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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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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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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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远宇化纤有限公司涤纶短纤质量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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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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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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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6〕68号.doc常金环审〔2026〕69号.doc常金环审〔2026〕70号.doc常金环审〔2026〕71号.doc常金环审〔2026〕7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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