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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相关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年产无镀铜焊丝1.8万吨、不锈钢焊丝0.3万吨、铝焊丝0.2万吨及药芯焊丝0.2万吨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社兴西路28号

常州长海焊材有限公司

南京昊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6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3000m2,购置粗拉机、高速连拉线、排绕机等设备从事生产,同时对现有项目镀铜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无镀铜焊丝1.8万吨、不锈钢焊丝0.3万吨、铝焊丝0.2万吨及药芯焊丝0.2万吨,镀铜焊丝2.5万吨的生产能力。

/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含氮、磷)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指前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在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前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总铜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DA003排气筒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厂界硫酸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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