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坛发改字〔2026〕36号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7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市辖区定价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发改〔2024〕380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你校运行成本等因素,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你校学费收费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7000元。
二、此标准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请认真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