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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蒸汽中准销售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坛发改字〔2026〕2号


江苏加怡热电有限公司:

参照《常州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经测算煤炭购进价格,研究决定,现就贵公司蒸汽中准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贵公司蒸汽中准销售价格调整为200元/吨,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0%。

二、经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确认达标排放,并取得脱硫、脱硝上网电价后,销售价格可在浮动后价格基础上,另加收不超过5元/吨脱硫汽价和3元/吨脱硝汽价。

三、望贵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着力降本增效,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请切实做好本次调价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与用户沟通。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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