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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备案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6-0003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26-08-28 发布日期 2026-08-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备案对象除运营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骨灰堂、公墓的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辖区内从事以下殡葬相关服务的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暂不接受从业者个人参与备案),均须纳入备案管理:1.殡葬服务代理、治丧策划主持、殡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运营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骨灰堂、公墓的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辖区内从事以下殡葬相关服务的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暂不接受从业者个人参与备案),均须纳入备案管理:

1.殡葬服务代理、治丧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

2.殡葬用品代购、生产、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

3.其他民间殡葬相关服务活动。

二、备案时间

1.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的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须于2026年10月15日前主动完成备案申请;

2.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主体,须在开展服务前完成备案;

3.备案信息(名称、地址、法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申请;停止经营的,须自停业之日起30日内告知。

三、备案流程

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携带营业执照(社会团体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等材料,至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接待服务中心)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材料。提交材料前请先致电咨询,确认材料无误。

1.《常州市金坛区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社会团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质证明(如有)(见附件2);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服务项目清单及明码标价材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定价方式);

7.《文明殡葬服务合规经营承诺书》(见附件3)。

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请各相关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我区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接待服务中心)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0:00

登记负责人:陈志明(82803235)、刘伟旭(82852261)

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2803298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殡葬相关服务从业主体备案登记表

           2.从业人员名单

           3.文明殡葬服务合规经营承诺书附件1-3.doc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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