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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注销常州市金坛区冬泳协会等2家社会组织的批复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6-0002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民社审字〔2026〕10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26-07-22 发布日期 2026-07-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冬泳协会、常州市金坛区旗袍文化艺术研究会:你们提出的注销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注销登记。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2026年7月22日
 
关于同意注销常州市金坛区冬泳协会等2家社会组织的批复
坛民社审字〔2026〕10号

常州市金坛区冬泳协会、常州市金坛区旗袍文化艺术研究会:

你们提出的注销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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