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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升地名文化业态融合质效的通知》(苏民区〔2026〕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镇(街道)主动申报,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下列地名列入金坛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第五批):
八阵图村落、河西庙、梵川渡、乾元观、神亭、三星村遗址、中共苏皖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圆通庵、段玉裁纪念馆、冯煦别墅、储光羲墓、王维克故居、段玉裁墓、戴叔伦纪念馆、华罗庚纪念馆。
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本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邮编213200,联系电话:0519-82803235)提出质疑。
特此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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