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8号)规定,下列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经审查依法予以许可。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监督电话:0519-82821495。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
常州金坛坛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68号3号楼215室
|
胡双娣
|
2026年3月5日
|
长期
|
|
常州永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兴河西路69号
|
张玲
|
2026年3月5日
|
长期
|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