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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学新规促优化 轻微免罚与教育引导并行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各中队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苏交规〔2025〕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执法领域实施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苏交规〔2025〕4号)两份新出台的重要文件。

专题学习会重点聚焦清单中涉及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相关事项,对于初次违法,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未造成交通拥堵或者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在当事人不存在妨碍执行公务的前提下,应依法适用不予处罚。《教育引导通知》则要求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执法领域,将教育、引导、提醒、劝诫等柔性措施贯穿于执法全过程。

通过学习,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推行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和实施教育引导,并非削弱执法力度,而是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和案件处理中,必须具备更精准的辨识能力,严格把握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改正情况,确保用得准、用得好,既体现执法温度,又不失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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