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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金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关于“让‘人间烟火’与城市文明和谐共生”的提案已收悉,现针对您提案的内容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组织执法大队、各派驻中队开展专题研讨,联合各镇街、社区开展全域摸排调研,对照提案建议逐条梳理剖析、细化落实举措。
一、我区流动摊位管理现状与现存短板
近年来,我区坚持包容审慎治理思路,结合群众消费需求、灵活就业保障,在东城、西城、金城、尧塘、直溪等镇(街道)设置20余处便民疏导点,引导果蔬、小吃类摊贩集中经营,在保留城市烟火气、扶持小微就业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小区出入口流动摊贩无序经营问题仍较为突出。您的提案为破解治理难题提供清晰路径,我局完全赞同并全面吸纳相关工作建议。
二、对照提案建议落实四项重点治理举措
(一)科学分区管控,落实疏堵结合规范化管理
按照“禁摆严控、限摆规范”思路优化城区点位布局。一是划定分级管控区域,联合镇街、社区实地勘察走访,将小区大门通道、消防出入口、人行主干道、校园周边范围划为禁摆区,对占道经营严厉查处;在小区外围符合条件的闲置空地、远离居民楼栋区的次干道边角划设限摆区或疏导点,优先吸纳本地灵活就业、自产自销农户入驻,实现摊贩集中经营、统一管理。二是完善备案准入制度,对限摆区和疏导点内的摊贩实行一户一档备案登记,签订经营承诺书,发放统一经营标识,从事餐饮的必须办理健康证;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管理,实行区域“谁经营、谁保洁”、垃圾“谁产生、谁清理”。三是严格管控小区周边限摆区和疏导点的经营时段,非经营时段禁止摆摊,经营时段不得拥堵和产生噪音,切实保障周边小区居民的出行和休息,推行“人走场清”硬性要求。
(二)健全执法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与信用监管
构建协同共治体系,消除监管盲区。一是建立常态化巡查队伍,以城管中队为主体,联合市监、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小区周边错时巡查,早晚高峰时段专人定点值守;及时对随意占道、乱扔垃圾、随地便溺等行为进行处置;不定期查验限摆区和疏导点内摊贩的备案材料、健康证等,及时清退不合规的摊贩。二是细化分级处罚标准,落实柔性执法与刚性惩处相结合:初次乱丢垃圾、轻微占道以现场教育、责令即时清理为主;多次违规、遗留大量垃圾、随地便溺者依法查处;拒不整改、严重扰民的直接取消备案经营资格。三是建立摊贩经营信息档案,将违规记录与摊位准入、选位、选点挂钩,限制多次违规摊贩的疏导点位申请,强化对摊贩的长效约束。
(三)补齐环境卫生配套,化解基础服务配套短板
针对提案提出的设施缺失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化解配套短板。一是在所有小区周边限摆区和疏导点配齐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时清运保洁,从事餐饮的点位铺设防油地垫、废油桶,杜绝油污渗入路面、绿化带。二是统筹公共厕所资源,梳理小区周边市政公厕,积极协调周边商户开放便民如厕;对老旧小区周边无公厕区域,按需增设移动公厕,每日定时消杀、清运粪污,从源头杜绝随地便溺行为。三是压实保洁环卫责任,将小区周边限摆区和疏导点的环境卫生纳入日常保洁考核,及时处置经营产生的垃圾、污水,降低蚊虫病菌滋生风险。
(四)多维宣传引导,搭建全民监督共治平台
同步提升摊主自律、顾客文明、居民监督三方意识。一是常态化对小区周边的摊主开展普法宣讲,通过座谈会、上门宣讲、发放管理手册等方式普及市容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规,明确“谁经营、谁保洁”主体责任。二是拓宽群众宣传渠道,依托小区公告栏、公众平台,宣传无序摆摊危害与文明准则,引导顾客不随地丢弃垃圾、不随意就地如厕。三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线上、线下投诉举报途径,接到小区摊贩相关投诉及时到场处置;鼓励居民开展文明监督,将违规行为随手拍摄上报,形成“政府监管、摊主自律、居民共治”格局。
三、下一步长效治理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推动小区周边流动摊位科学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动态优化疏导点位布局,根据小区入住人口、群众反馈科学调整限摆区和疏导点,平衡便民需求与居住环境;二是完善小区周边限摆区和疏导点的管理方式,将分区管控、信用管理、设施配套固化为制度;三是持续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小区周边汽车占道经营行为;四是持续完善配套环卫、公厕设施,逐步实现城区大型小区周边设施全覆盖;五是主动收集小区居民、群众和摊贩的意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真正实现“人间烟火”与城市文明和谐共生。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到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孙 斌
联系电话:8280590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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