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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洪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中草药种植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建议》已收悉。该提案对我区乡村振兴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提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并商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商务局、供销总社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品种与技术支撑”的建议
您的建议切中林下中草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关键,极具实践价值。近年来,我区已将品种优化与技术支撑作为林下中草药种植工作的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依托辖区现有林业资源优势,联合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启动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前期筹备建设,重点聚焦茅苍术、黄精、油用牡丹等本地适生品种,系统开展种源寻找、整理及品种评价档案建立工作;联合科研院所开展“AI+林下种植”技术前期调研,在薛埠镇等重点区域布设土壤墒情、气候环境监测点位,初步构建基础数据采集体系;针对茅苍术根腐病等突出病虫害问题,组织开展少量专题技术培训,为种植户提供基础技术指导。
下一步计划: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品种与技术支撑,加快完善种质资源库建设,确保2026年底前完成首批10份以上中药材种质资源登记入库,筛选2-3个最优适生品种(系),建立品种纯化与规范化繁育体系;深化与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精准种植决策模型,2027年在仙姑村等重点区域建成1-2个智能化种植示范点;组建技术创新工作组,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技术轮训,普及实用种植技术,建立线上答疑平台,实现技术指导全覆盖、常态化。
二、关于“延伸产业链与品牌建设”的建议
您的建议体现了“产业赋能、品牌兴农”的发展理念,为我区破解林下中草药产业发展瓶颈提供了重要指引。当前,我区林下中草药产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主要以原材料出售为主,仅有少数主体开展初级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处于空白;尚未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公用品牌,产品辨识度和市场竞争力不强,销售渠道以传统收购、散户自销为主,电商平台参与度低,“小而散”问题突出。
下一步计划:我们将聚焦产业链延伸与品牌建设,着力破解产业发展短板。由区商务局牵头,开展中草药加工项目定向招商,鼓励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发中药饮片、保健食品等深加工产品,力争2026-2027年引进或培育2家以上专业化加工企业;支持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统一标准、包装和宣传方案,重点打造“金坛茅山黄精”“金坛茅苍术”“茅山药谷”等特色品牌,2026年底前完成商标注册和视觉形象设计;由区供销总社牵头,联合知名电商平台开设专属销售专区,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省级以上展会参展,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机制。
三、关于“强化政策与资金保障”的建议
您的建议是夯实林下中草药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的重要保障,贴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目前,我区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普遍存在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制约规模化发展;区级层面尚未设立专门专项补贴资金,政策扶持力度不足;林下中草药未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种植户资金来源单一、融资渠道狭窄,抗风险能力较弱。
下一步计划: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政策与资金保障体系,破解产业发展制约。已商请区财政局研究设立林下经济专项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6年底前完成资金测算与申报指南制定;积极建议区财政局将林下中草药种植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扩面范围,按照“政府补贴保费、农户少量承担”原则,降低种植户风险,我局将全力配合提供基础数据;联合区金融监管局,对接金融机构开发“林下中药贷”等低息信用贷款产品,探索林权抵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新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林下经济中草药种植产业发展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持续关注。您的建议为我们优化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质效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完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金坛区林下经济中草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实施,力争实现生态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共赢,切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全区林下经济、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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