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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申报2026年度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18T/2026-0000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26〕2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26-01-08 发布日期 2026-01-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党政和人大办(综合办),区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常州市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坛政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报送2026年度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相关事项报区政府批准后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一、建议项目内容建议项目主要包括:(一)拟以金坛区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对关系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
 
关于申报2026年度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
坛司发〔2026〕2号

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党政和人大办(综合办),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常州市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坛政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报送2026年度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相关事项报区政府批准后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

一、建议项目内容

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一)拟以金坛区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对关系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决策建议,包括:

1.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2.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市级以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授权县级政府政府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5.决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6.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列入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项目、实事项目中的重大事项。

(三)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环境等风险因素的决策事项。

以下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应对突发事件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不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工作部门能够依职权自行决策或者区政府授权决策的事项,不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报送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结合自身2026年工作计划、要点和部署,认真研究确定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并提交需区政府决策的依据和理由、拟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建议等相关材料。对于需要听证的事项,应当标明为听证事项。

(二)各单位上报的建议项目请于2026130日前完成申报,以纸质签字盖章形式报送至区司法局。拟定的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做到应报尽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确定后,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常州市金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必经程序办理,通过网上运行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所有程序办结后书面上报区司法局,经审核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后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申报、提交备案、执行论证、材料归档等情况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联系人:朱珏燕、汤茜舒;联系地址:市民中心A342办公室;联系电话:82807188;邮箱:306646378@qq.com

 

附件:金坛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618

 

 

 

 

 

 

 

 

 

 

 

 

 

 

 

附件

 

金坛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报送单位(盖章):

决策项目名称

主要实施单位

会同实施单位

理由和依据

解决的问题

 

解决方案

 

(注:填写不下的,可另外附纸。)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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