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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深化住房保障服务 筑牢民生安居根基
——我区发布《金坛区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受理公告》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区发布《金坛区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受理公告》并正式启动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工作。我区依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坛政发〔2019〕6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25〕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调整准入门槛,精准匹配不同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同时不断规范受理流程、优化服务举措,推动住房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全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

在保障方式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两类保障方式均设置明确准入条件,对户籍、家庭收入、房产情况、金融资产、机动车辆、工商登记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

在保障标准制定上,我区坚持精细化、差异化原则,兼顾公平与实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行“先交后补、租补分离、梯度补贴”模式,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阶梯式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结果全程向社会公示,确保阳光透明;货币补贴由保障对象自行到本区房地产租赁市场租住住房(不含直系亲属房屋),按不同标准补贴不同类型的保障对象。

在受理方式上,为方便群众申请办理,依旧是采用常态化受理审核方式,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或镇、街道自行申报。同时,我区专门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受理各类举报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开展申请审核、补贴发放等各项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口、优化办理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用心用情把公租房保障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让住房保障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众,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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