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坛农发〔2025〕18号、常农发〔2025〕14号文件有关要求,经研究,制定了《2025年金坛区儒林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2025年金坛区儒林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继续推进犬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免疫工作。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3月10日起正式开始,4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中旬)。农业发展办公室(畜牧)结合本地防控实际制定春防方案,并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做好疫苗、免疫标识、防护用品、注射器、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准备及相关经费安排、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并按程序实施;对暂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组织开展集中免疫。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强化免疫标识使用和管理,规范疫苗使用和免疫操作。各村组织防疫小分队逐户过堂,开展散养户的防疫。
(三)自查阶段(4月中旬)。各村(社区)、农业发展办公室(畜牧)对春防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标识使用及管理自查,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对免疫标识使用不规范,尤其是生猪耳标未规范加施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按省、市要求落实到位。完成并上报春防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农业发展办公室(畜牧)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履行部门职责,组织防疫小分队做好散养户和规模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农业发展办公室(畜牧)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科学免疫。一是科学开展生猪免疫。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口蹄疫免疫。二是科学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三是全面做好其他畜禽免疫。组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基层防疫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四是规范免疫操作。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加施免疫标识,完善免疫档案。五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培训指导,配备必须的生物防护装备,要充分做好人员自身防护,也要防止出现因人员流动造成疫病传播。
(四)强化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核查报送。充分发挥区动物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开展技术培训和督导。农业发展办公室(畜牧)要结合本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技术开展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等相关环节人员科学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地见效。
(六)全面开展牛羊布病监测筛查。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本村牛羊养殖情况,农业发展办公室(畜牧)分批对本镇范围内所有牛羊养殖场(户)进行监测筛查全覆盖。种用、乳用牛羊按省市有关检测要求进行筛查。
(联系人:杭小剑,13328196006;徐文虎,1886121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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