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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苏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706/2025-0001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7-07 公开日期 2025-07-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苏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苏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区市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热度持续攀升,为进一步规范“苏超”赛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现就规范我区“苏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诚信经营,合理定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明码标价,规范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市场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标示醒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三、严格自律,守法经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市场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赛事期间市场巡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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