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防范和减少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价格秩序方面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做好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履行价格承诺。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推动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二、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方面
(一)集市主办者应当做到:
1.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配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区检验检测中心完成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2.集市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放在显著醒目位置(尤其是水产区、肉禽区等高价值区域须设置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
3.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未申请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二)市场经营者应当做到:
1.对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区检验检测中心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封。
3.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如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三、食品安全方面
(一)生产环节: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确保原材料新鲜、无变质,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标准,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做好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流入市场。
(二)流通环节:认真查验供货者资质与食品合格证明,加强食品储存条件管理,防止食品受潮、霉变、过期,按规定贮存冷藏冷冻食品,保持销售场所整洁卫生,确保食品陈列有序、分类清晰。
(三)餐饮服务环节:规范食品采购渠道,严格把控食材质量,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饮具清洗消毒彻底,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合理控制食品加工量,避免超负荷经营,确保提供安全、卫生、可口的饭菜。
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费行为、计量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认真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经营者予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郑重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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