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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东城街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568L/2025-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东城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东街字〔2025〕9号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5-03-28 公开日期 2025-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东城街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城街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
坛东街字〔2025〕9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常州市委市政府和金坛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根据《常州市金坛区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责任划分清单》(坛安委〔2024〕6号)等文件要求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经研究,制定了《东城街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现予印发。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

东城街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一、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事项,街道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催办落实和督促检查。

2.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3.指导、协调、监督办事处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统战、侨台、民族宗教、老干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街道综合办公室

1.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落实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街道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等活动的衔接保障。

3.负责以街道办事处拟制的安全生产工作公文办理工作。

4.负责办理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各相关企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的请示,提出审核意见,报办事处领导审批。

5.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舆情应对、信息公开等工作。

6.负责街道、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区的安全工作,配合开展街道各部门防灾等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专题培训,配合开展街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相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三、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街道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统计提供数据支持。

2.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全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将安全建设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3.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农药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高毒农药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用药。

5.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负责街道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

6.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防灾减灾、预警应急,协调处理湖泊渔业安全搜救工作和渔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7.负责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8.负责街道辖区内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道、湖泊、水库、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进三、四类运行管理工程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11.负责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监督管理,检查落实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对农民工和派遣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12.扎实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电站等4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13.及时修订完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级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包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推广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应用,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四、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建筑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街道燃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燃气安全指导和监督,督促燃气经营者按照安全检查标准落实安全要求。指导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牵头做好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3.负责街道公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指导街道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街道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负责市政工程、农村道路、桥梁规划、建设和养护、地下管线开挖等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街道政法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负责街道司法行政领域、社区矫正场所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纳入街道平安创建及考核相关内容,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4.负责安全生产维稳工作,协调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信访维稳事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牵头组织排查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通报主管部门(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六、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查消防安全。制定重点祭扫场所高峰时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清明等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重点督查医疗机构领域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实施情况。

3.负责教育培训机构和0-3岁托育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发现违规教学行为和无证幼儿园经营行为。规范办学场所安全条件,推行机构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制,落实消防演练、急救技能培训等刚性要求。

4.负责月子中心、旅游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机构等新型服务主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促企业完善服务全流程安全操作规范。

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指导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

2.配合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编制街道应急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反应体系。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4.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牵头组织开展街道各部门防灾、抗灾、预警等应急处置知识专题培训,配合开展街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相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6.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7.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8.负责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公用设施、配套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9.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安全生产信访事项。指导和协助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0.贯彻落实区安委会提出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分析和预测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形势。

11.受理、督办社会举报及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举报案件。

12.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街道财政审计办公室

1.负责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街道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2.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3.按照规定落实街道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的情况。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工作。

九、东城派出所

1.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推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对单位及个人购买、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和爆破作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打击无证经营、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经营、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

4.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容量控制、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5.组织排查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群租房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对辖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旅馆、娱乐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交警东城中队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

2.依法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梳理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发现的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意见建议。指导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十一、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

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源实施监控。

5.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

十二、城管东城中队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市容和环卫设施维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及综合利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违建分类处置工作,依法消除违建的安全隐患。

十三、各村(居)委会

1.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定期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关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和相关部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包括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宣传教育资料、应急预案等。

十四、附则

本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出台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职责执行。

附件:1.东城街道安全生产治理责任划分清单

2.东城街道村(社区)安全监管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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