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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相关机构职能调整的请示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673/2025-0001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请示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交运发〔2025〕8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产生日期 2025-07-24 发布日期 2025-10-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相关机构职能调整的请示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相关机构职能调整的请示
坛交运发〔2025〕8号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23〕8号)对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经研究,拟对我局相关机构职能进行调整,建议:

1.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修改为“指导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局组织人事科增加“指导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3.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加“配合做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建事务性工作”。

4.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增加“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建事务性工作”。

妥否,请批示。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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