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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23〕8号)对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经研究,拟对我局相关机构职能进行调整,建议:
1.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修改为“指导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局组织人事科增加“指导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3.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加“配合做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建事务性工作”。
4.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增加“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建事务性工作”。
妥否,请批示。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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