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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具有历史渊源的一项节庆民俗,人们都喜欢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心中的喜悦之情。然而,在烟花爆竹绚丽夺目的巨响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环境与安全风险。日前,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已正式调整扩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常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拟调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示》,对市区禁放范围作出新划定。新规自2026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此次调整后,我区核心禁放区域为:新丹金溧漕河、钱资湖大道、金沙大道连线以东,良常路以南,金湖路、钱资湖大道、长荡湖大道连线以西,涑渎大河及入钱资湖支流、环湖南路连线以北形成的闭合区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钱资湖区域已整体纳入禁放范围,较此前范围向南扩展至环湖南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除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外,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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