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确保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持续可用,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常州市金坛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交、续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您可以在2025年6月10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邮寄或邮件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1.电子邮箱:jtcg82352832@163.com;
2.邮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3.联系电话:0519—82352832。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交、续筹管理办法.docx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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