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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周艳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取消无谓证明的建议”已转我局主办,经与有关方面沟通,现答复如下:

“无谓证明”是指没有价值,按理不需要提供的证明,或者有一些可能历史上曾有必要,但时代发展至今,已经不需要证明的事项。

2018年8月至12月、2019年9月至10月江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证明事项清理活动,清理省本级证明事项191项。2023年10月,常州市金坛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常州市金坛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版)》,清理证明事项58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无谓证明清理力度,做好证明事项公布工作。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权利归属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等加大清理力度。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三是强化对相关行政机关的监督。严格审核相关单位证明事项设定依据,确保证明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坚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替代”原则,分类推进实施,最大限度减证明、减材料、减跑动。

签发人:杨震龙

经办人:纪俊明

联系电话:0519—82807188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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