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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代表:
金坛区蓝天救援队是我区民间应急救援重要的一支力量,多次参与执行疫情防控、应急救援、重大活动保障以及跨区域大型应急救援任务,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认可。你提出的《关于恳请区委、区政府支持金坛区蓝天救援队良性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指派分管领导专职负责建议办理,并开展实地调研,积极与金城镇人民政府、金坛公安分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现将沟通协商结果形成意见答复如下:
一、队伍固定场所方面
6月11日,我局派员到你处展开调研,你队现有在编队员75人,拥有冲锋舟9艘,船用拖车2辆,发电机2台、潜水装备4套等60余套装备,基于保障队伍常态顺畅运行,需要办公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装备库房不少于150平方米,培训训练室(党建活动室)不少于100平方米,合计300平方米。目前,你队暂驻金城镇小南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现有办公场所一处约50平方米,暂无装备库房和培训训练室场所。
我局与你队所在辖区金城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商,目前,金城镇名下固定办公室场所已全部出租给第三方市场化运行,暂无闲置的办公场所提供。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金城镇对接,有闲置合适的办公场所优先考虑供你队使用,为保障你队水域训练实际需求,我局将对接西城街道和区水利部门,协调划定钱资湖不低于10亩水域,用于队伍水上救援训练,不断提升你队水域训救援能力。
二、队伍经费保障方面
多年来,基于你队与金坛公安分局一直保持高效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为金坛公安警情处置,特别是在溺水、打捞、物证搜查等警情处置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积极为公安指挥部门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急救知识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为情指中心在处置相关警情时提供了有力支撑。你队与公安分局尚未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仅在口头上形成合作机制。金坛公安分局也咨询常州市局情指中心以及周边分县局情指部门,各分县局均与当地的社会救援力量(合作队伍不尽相同)建立了合作关系,均仅限于口头或惯例。其中仅溧阳市局情报指挥中心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警情处置合作协议书,规定了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以及合作要求。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政府部门调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谁使用、谁保障”原则,我局在应急救援、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与你队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并签订合作协议每年进行经费补助。下一步,金坛公安分局拟将与你队签订合作协议,对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约定,争取将合作保障经费将纳入2026年金坛公安分局财政预算,你队参与协助警情处置中产生的油料、装备维护、物资损耗、人员工资、就餐等方面按照政府财务管理规定予以保障。
三、社会资源整合和支持方面
近年来,区应急、公安、文旅等相关部门在防御台风、水域救援、水域打捞、重大赛事保障、应急知识普及宣传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金坛应急微信公众号也多次进行报道宣传,起到了宣传推介效果。
下一步,探索围绕社会救援队伍“专业形象+情感共鸣+公众参与”,通过多元化传播和资源整合,逐步提升队伍影响力。让社会救援力量成为公众心中可信赖、可参与的公益品牌。一是强化专业形象。在“5.12”“6.16”“11.9”“11.10”等重要节点宣传日,我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发挥社会救援队伍自身优势,开展应急知识、急救技能普及宣传系列活动,并支持联合社区、学校等举办防灾演练或安全讲座,使居民更好地掌握急救技能,增强社区的安全感与凝聚力,形成“人人学急救、急救救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面向大众展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形象。二是提升情感共鸣。利用短视频、金坛应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实况、防灾科普、救援花絮等,深度报道救援故事,深挖队伍先进个人事迹,走进大众视野,展示金坛社会救援队伍公益风采,让公众通过一件件社会救援、一次次社会救助、一个个先进事迹,引发情感共鸣,获得大众认可。三是增强公众参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宣传和品牌建设,推动与区融媒体中心联办“夏季救援体验营”等互动活动,降低公众参与门槛,提升参与度,扩大潜在支持群体。利用现代媒体平台及社区活动,推介设计“志愿者成长计划”,提供培训晋升路径,吸引长期参与者,为社会队伍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签发人:庄金中
经办人:刘海兵
联系电话:82693016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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