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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5-0000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1-13 公开日期 2025-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区“五大行动”、市局现代警务“八大体系”及分局“330”工程工作目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组织领导再加强。今年来,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分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了分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公开内容再拓展。分局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警务等平台,紧紧围绕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智慧畅行、反诈宣传、文明养犬、服务企业、打击犯罪等工作重点及所取得的突出成效,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80余条,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公安工作领域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三是公开工作再规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分局也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以及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由分局法制部门扎口管理,使每一件申请均能做到有落实、有答复。2024年度,分局收到依申请信息20件,上年度转办1件,年内办结21件,均做到依法处理、依法答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是信息管理再完善。今年来,分局充分调动各警种、部门的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分局队伍、业务质态考核中,紧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挖掘特色亮点、总结工作成效,使全局上下形成政府信息报送的工作合力。对一些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及时向全社会征集在交通、治安、反诈等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建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0

行政强制

43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2.5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6

0

7

6

29

4

0

0

3

7

1

0

0

4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进一步完善举措,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安工作成效也以更直观的方式让社会公众知晓,但与《条例》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范围不明确、公开方式不便捷、公开时间不及时等。下一步,分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强专职力量,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公开范围。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二是优化公开方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公安微警务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信息的可获取性。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公安分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在填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予以说明。2024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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