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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8日至7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区水利局党委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全局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落实“一岗双责”,牵头分管领域整改;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推进任务落地,形成“领导主抓、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推进会等,学习传达精神,部署整改任务,实时掌握整改进度,严明整改纪律,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是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区水利局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27个问题,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研究,逐条逐项进行剖析,制定《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逐一细化整改措施64条,明确取得明显成效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时限,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位一体”的整改工作清单和整改方案,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是坚持长效常治,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注重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重点任务深度融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民主决策等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水利高质量发展、干部作风转变、政治生态优化上,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3个,其余14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自来水公司联动,将全区年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水户纳入常态化管理。在自备水用水户在线监测全覆盖的基础上,健全重点监控用水户的水量信息,实时跟踪用水情况,及时下达超预警通知,实现用水数据规范化管理。
二是根据用水户近三年实际用水量、用水定额、用水申请,2025年对全区非居民用水户和自备水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督促用水户分解用水计划,按月跟踪、监督用水量,及时下达超预警通知,完成7家用水户的用水计划调整。
三是对全区植绒印染企业开展取排水排查专项行动,与各板块联动对洗车行开展地下水私下凿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发现的违规取水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开展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活动11次,进一步提高水法意识。开展取水口常态化巡查工作,及时做好月巡查表和水量月报表统计填报。
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培训,学习水资源领域行政处罚的裁量权基准,熟悉不同违法行为对应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及时立案查处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取水行为。
五是加强与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水利局沟通联动,完成《2023年度常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
2.关于“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还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布置全区河道岸线排查整改工作,将河湖问题整改成效列入全区高质量考核内容,督促各镇、街道按时限落实河湖问题整改。2025年9月,召开全区河湖有害水生植物处置工作会议。结合全区河湖管护工作日常巡查,对全区重点河道开展有害水生植物打捞工作专项检查,开展河湖无人机专项巡查,做好河湖问题的预查预改工作。
二是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全域旅游专项行动、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任务项目,分解细化季度建设目标,开展督导检查4次。截至目前,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现场已全部完成。
三是开展4条幸福河湖及25条区级河道巡查管理,形成问题清单及督查报告,派发疑似问题图斑2000余处,核查整改率90%。对上报完成整治骨干河道一级支浜排污口进行现场检查108处,采样69处。对长荡湖、简渎河、尧塘河等河道岸坡种植问题派发“一事一办”单,竖立禁止种植公示牌,强化现场督办。
四是赴周边县区学习小微水体片区治理先进经验,试点打造金城镇培丰村小微水体片区治理项目,编制片区治理三年计划,2025年完成清淤3427.2m³,岸坡清杂及平整6769.09㎡,新建杉木桩护岸14232m、管道沟渠153m、栈桥1处、码头9座等,10月底已通过市级验收。
3.关于“‘放管服’改革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区数据局沟通对接,梳理整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各项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推进水利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窗口业务办理,组织各相关科室结合业务实际,围绕审批涉及的政策知识、业务流程及时限、受理材料、常见问题等内容,及时做好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熟知度和业务熟练度。目前已安排窗口人员进驻办理。
4.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仍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常州市及金坛区“十五五”水利规划初稿和“十五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并将农村河道轮浚纳入规划范围。2025年农村河道计划清淤60万方,累计完成清淤65万方,年度清淤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已对原《金坛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金坛区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并对现有管护资金进行整合,将城市管家管理的城区河道补助经费纳入2026年区级部门预算管理。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问题查摆和深入剖析。
6.关于“网络阵地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建立网络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方案》,对水利相关的主要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监测,进一步提高舆情隐患的处置效率。
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对全局信息化系统开展体检式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对发现的中低危漏洞,协同系统运维公司及时整改。
7.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各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纪、党规等集中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强化作风纪律意识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审批制度,在中秋、国庆双节前后,围绕工作人员到岗出勤、工作作风等情况,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
二是加强与相关镇(街道)执法办对接协同,跟踪了解违法线索的办理进展。加大职权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5年度立案查处2起。
8.关于“招投标管理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金坛区水利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内控制度(试行)》要求,各科室和单位在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时,严格按内控制度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备案、初审、报审、支付等工作。
二是已对2022-2023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项目资格审查环节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对此类项目强化开标评标过程监督,严格资格审查,明确现场管理人员,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对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是加强对检测单位工作的监管,杜绝转包、违法分包检测任务。在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若涉及超越资质证书范围的少量检测业务或使用率低、检测设备昂贵的检测业务,经采购方同意,可委托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
9.关于“施工过程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个别未批复先施工的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问题整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业监督,督促项目法人在招投标结束后及时申报质量、安全监督。加大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在建工程开展质量飞检12次,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安全监督80余次,依托质量监督APP信息化监管平台,及时印发检查意见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在建水利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到岗履职,或到岗不履职的,向责任单位下达检查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项目法人管理,对新开工的项目加强监管,移民扶持项目、新丰河延伸新开工程(一期)等项目开工前置手续均已按时办理。围绕水利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等内容,组织参加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履职情况。
10.关于“建设进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湟里河(金坛段)整治工程已按进度目标要求超前完成,目前已全部完工;2025年两个市级农水补助项目均获常州市水利局批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水库移民项目海底水库溢洪河二期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上报,并获得常州市水利局审批,正在开展施工招标准备工作。
二是及时与相关镇做好项目沟通协调工作,加大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力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节点,2024年度由薛埠镇组织实施的3个省级以上资金维修养护工程均按照上级资金绩效目标要求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
1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系统谋划党建工作,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事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党建带群建、党建促项目上统筹谋划,强化工作协同和资源整合,开展党员教育、主题活动9次,持续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推动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同题共答。
二是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细化决策范围、规则和程序,并将“三重一大”事项及需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全部纳入决策范围,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
1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录的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填写不规范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已督促规划服务中心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相关记录进行补充完善。
二是对机关党组织届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印发《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提醒函》,提前对即将到期的3个党支部进行换届提醒,督促党支部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目前,3个党支部均按时完成换届。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发展党员管理、党组织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已组织参加组工干部培训1次,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培训7次。
13.关于“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坚持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一反三,对监管的其他项目招投标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查漏补缺。
二是加强对新招项目开标评标资料的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加强对已完工项目招标过程资料的复查,进一步提升项目招标过程性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用结合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3次。进一步学习《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理论读本、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研讨,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治水相关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领导班子结合各领域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努力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形成调研报告5篇。
2.关于“用好用活水资源思路不宽”问题的整改。
积极推进钱资湖申报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前期工作,2025年9月,组织召开金坛区2026年国家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商讨会,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常态化开展新浮水库大坝、库区巡查,配合茅管办做好新浮公园日常管理工作。2025年10月,积极与区文旅局会商钱资东河露营公园建设相关事宜,探索水生态价值转换路径。
3.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应对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积极配合区应急指挥中心推进多中心合一建设,已将金坛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系统、视频会商、气象预报系统等同步接入综合应急指挥体系。统计各镇(街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抗旱防台工作联系表,制定金坛区防汛、防台信息表,督促各镇(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单位职责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报告工作动态和量化行动表。
4.关于“物资储备与管理效能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完成金坛区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初稿编制,加强区级防汛物资仓库管理,目前已完成西城黄庄物资仓库智能安防视频监控安装,并投入运行。
5.关于“水库(塘坝)长效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已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高庄、乌龙、顺水桥、桃园凹等四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已审批,进一步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具体责任人。组织全区34座水库相关管理人员参加全省水库运行管理培训,并组织新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桌面推演。印发水库“四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并全部发放至水库具体管理人员,确保责任人知职履职。完成全区5万方以上重点塘坝除险加固改造规划编制并报省水利厅审核。
6.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9月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化警示教育,组织专题辅导1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剖析典型案例3个,对涉及管理人、财、物相关负责同志、年轻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0余人次,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结合“三定”方案和部门职责,重新梳理各科室岗位风险点,组织中层干部开展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集中学习,举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同查同治》专题辅导,参观常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破防》《一严到底 驰而不息》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开展交流研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8.关于“经费列支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按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对相关费用进行梳理。已将薛埠水利站误开的错误发票作废,重新开具费用发票,并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严把支出票据审核关,以免出现类似问题。
9.关于“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往来清查工作,聘请审计单位对各单位进行资产、负债清查及财务审计工作,对长期挂账往来发函询证,目前已完成东城水利站、金城水利站、西城水利站往来数据原始凭证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及水利站机构改革的要求,已将各水利站可用(闲置)资产无偿划转至各板块使用管理。报废灭失的固定资产已分析形成原因报区国资办审批。
10.关于“内部审计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
紧盯水利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关键领域,扎实开展内部审计,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自2021年起水利系统各单位纳入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后,对局属各单位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已实行全过程的审核与监督。水利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实施,专项核算,履行工程价款结算单、合同付款审签单审批后支付,项目完工后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送审。2024年底水利站机构改革,已对9个水利站开展资产清查审计工作,2025年8月配合省水利厅完成2024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专项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
11.关于“党建品牌效应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对照“先锋支部”创建目标,加强支部落实创建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以“夯实基础”为前提,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创新工作载体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水利行业特色,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探索培育党建品牌,全面增强党支部组织力与战斗力。
12.关于“队伍建设系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方案酝酿等程序,结合人员专业、年龄等结构性要求,统筹考虑人员适岗性和干部培养,对局属事业单位相关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13.关于“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着眼水利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对全系统“90后”“95后”年轻干部情况进行摸底,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储备。按照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和岗位需求,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和业务骨干,及时安排轮岗交流,推动干部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流动。
14.关于“专业干部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紧紧围绕“选、育、管、用”等关键环节,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源头储备,引进选调生1名。持续优化培养路径,开展防汛抢险、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水闸泵站等业务培训4期,选派年轻干部参与水利项目攻坚、河湖管理、民生实事项目等重点岗位实践锻炼,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阶段,区水利局党委将紧盯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水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紧扣任务目标,持续深化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照巡察要求和整改方案,坚持主动改、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持续跟踪整改进展,紧盯不放、确保进度,切实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见成效。
(二)完善建章立制,巩固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集中力量破解巡察具体问题,更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总结经验、系统梳理、优化提升,注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力,努力以制度成果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改革发展、体现整改实效。
(三)注重成果转化,提升工作水平。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工程项目建设、水利资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水利新实践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2881990;电子邮箱jtsljzzk@163.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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