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河湖功能完好,维护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涉河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领取《江苏省河道工程占用证》、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单位和个人。
二、检查内容
1.河道工程占用基本情况;
2.岸线(面积)占用费征收情况;
3.河道工程占用改扩建情况及手续、批文执行等相关事项;
4.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占用情况的台帐资料。
三、检查材料
1.《江苏省河道工程占用证》正本或行政许可决定书;
2.年度检查申请书;
3.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须填写涉河建设项目目前的占用位置、长度(面积)、用途是否有变更,是否同意该建设单位(个人)年审,并加盖公章);
4.2024年度河道占用费收缴发票(2024年度河道占用费未缴纳单位不予年审);
5.与河道占用单位签订河道占用协议及防汛责任状。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区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涉河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年度检查,并填写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通过年检的单位及时上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
五、相关要求
1.各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工作,及时通知各占用单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于12月5日下班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区水利局。
2.对未按许可批文要求建设的或未足额征缴岸线费的单位,区水利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配合检查。
联系人:鲍钰、王星语 联系电话:82822090、82838825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
2.2024年度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时间安排表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
占用证号:坛水( )占字第()号//坛水许可〔 〕 号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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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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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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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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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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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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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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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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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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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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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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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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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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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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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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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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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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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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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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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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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水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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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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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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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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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占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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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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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线费 征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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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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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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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实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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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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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减免或
一次性征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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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占用
现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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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运行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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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
情况及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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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
执行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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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检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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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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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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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复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件2
2024年度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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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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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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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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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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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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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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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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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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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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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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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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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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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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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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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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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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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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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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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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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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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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