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综检机构检测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21〕4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常州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常交规〔2020〕1号)、《关于依法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常公局〔2018〕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综检机构现状,参加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技术专家综检报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报告审核抽取金坛区8家综检机构的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未发现相关问题(详见附件)。
二、下步措施
(一)各综检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0〕667号)要求,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标准,对车辆进行检验检测,结合《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认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标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
(二)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运用好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审核结果,将报告审核工作和综检机构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合起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专项报告。同时,应将跟踪复核情况作为办理综检机构年审换证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或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综检机构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及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等检查事项的委托。
(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综检机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检查形式,对综检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等资质条件及“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等经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检测经营行为。
附件:2025年4月相关综检机构报告会审问题汇总表
附件:
2025年4月相关综检机构报告会审问题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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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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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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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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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沙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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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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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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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双俊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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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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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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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翔天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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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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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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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良常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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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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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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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聚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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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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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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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西城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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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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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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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金常机动车配套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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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当月无综检车辆及新车达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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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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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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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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