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区直属单位:
为深刻汲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区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全链条治理,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区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手册》相关要求以及《全区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全链条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治理范围
全区2024年6月30日前已建成的高层建筑。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5年3月31日前)。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要在前期消防安全排查、技术判定形成的隐患清单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从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等方面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部署发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条线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加强条线发动。
(二)隐患治理阶段(2025年4月—10月底)。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要围绕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作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整改火灾隐患、强化消防监督管理等措施,精准施策、分类整治;要针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设计潜在风险部位,通过管理性防治对策和工程性防治对策结合城市更新、设备更新等工作稳步推进整改;要结合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持续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发现的消防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压茬推进限期整改,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在采取有效防范管控措施的前提下,落实专人跟踪督促,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系统隐患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要与属地政府建立常态化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不断提高隐患整改工作质量。
(三)督导考核阶段(2025年11月—12月底)。区工作专班将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治理工作纳入考核,针对问题短板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实现现场和系统隐患治理工作“双闭环”,不断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隐患治理的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隐患整改“三个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隐患未处理好不放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治理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区工作专班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指导,其中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指导消防审验手续和消防设计潜在风险部位问题的整改,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指导消防隐患问题和其他方面问题的整改,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职能按照《全区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全链条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执行。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要将隐患治理工作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持续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进实施“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切实提高隐患整改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职责,推动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开展隐患治理工作。要将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重要内容,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最末梢,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明责有责、人人负责尽责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楼宇广告、博客、视频、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不定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隐患问题整治工作中来。通过加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普及火灾事故防范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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