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