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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28C/2025-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5-01-17 公开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回应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始终坚持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准则,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形式,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工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和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经济运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推进,以及价格收费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我局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部门信息61条,通知公告1条,重点领域信息40条,人大代表建议1条,机构概况2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13条,重大项目目录1条,重大项目实施情况8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条,其他2条。统筹主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4件,协办13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条;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步录入备案、核准、审批类项目信息648条,受理日期、办理状态一目了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已全部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各类政策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以金坛区政府网站为载体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积极推动政务工作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二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对《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常州市金坛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等热点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三是拓宽公开形式。一方面,走近群众,做好民生类问题政策解读。发改局主要领导年初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对我区金坛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产业投资发展、能源资源消费、粮食物价民生等相关方面的工作进行电视电话交流。另一方面,倾听民意,为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积极作为。受理举报(咨询)件75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为100%;受理处理信访件40件,严格按照“事前见面、事中沟通、事后反馈”要求,核查定论后第一时间进行反馈,提升信访举报件处置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自建网站,主要依托金坛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时调整专题栏目,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2024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但在此过程中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影响信息的吸引力等问题。

        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做好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继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4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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