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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常州市金坛区2025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5-0001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25〕1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4-01 公开日期 2025-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常州市金坛区2025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常州市金坛区2025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的通知
坛政发〔2025〕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2025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已经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2025年度土地收储计划

为切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规范土地收储管理,提高土地储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江苏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2023年修订版)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协调,综合开发。发挥规划引领,强化片区整理、综合开发、有序实施,科学配置经营性用地、民生用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等各类用途土地比例,推动城市空间整体性、系统性改造更新。

二是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立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注重存量建设用地收储,优先收储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加强新增储备地块的科研分析,缩短土地储备周期。

三是计划从严,规模适度。做好土地市场监测,实施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土地储备,列入收储计划的地块主要用于经营性项目,兼顾其他用地需求,且必须有确定的项目落地。保持土地收储开发总量与市场供应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二、适用范围和期限

(一)本年度土地收储范围

本年度土地收储范围为金坛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产业项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计划期限

计划期一年,本计划实施年度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年度收储土地规模、结构与分布

2025年度,金坛区计划收储地块35个,面积1631.07亩(见附件)。其中:既往年度结转地块6个,面积358.24亩,计划新增收储地块29个,面积1272.83亩。

35个收储地块中:区级地块16个,面积969.28亩;金坛经开区11个,面积420.78亩;华罗庚高新区1个,面积1.38亩;金城镇5个,面积225.59亩;薛埠镇1个,面积1.29亩;直溪镇1个,面积12.75亩。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2025年度土地收储地块明细表坛政发〔2025〕1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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