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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苏金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10日起,对2023—2025年度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朱忠祥
审计组成员:宋婷婷(现场负责人)、陈俊华(主审)、周妤婕、孔丹萍(兼廉政监督员)、曹家欢、李佳等。
附件:1.需提供的资料目录
2.承诺书(单位样式)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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