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垂直管理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常州金坛诚康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领的审批意见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54W/2025-0001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常坛环辐〔2025〕17 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5-20 公开日期 2025-05-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常州金坛诚康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领的审批意见
 
关于常州金坛诚康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领的审批意见
常坛环辐〔2025〕17 号

常州金坛诚康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领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向你单位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5月18日。许可证号:苏环辐证〔D0251〕,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共2台。

你单位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认真学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18号)等法律法规,做好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隐患;每年的1月3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的年度评估报告。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