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物业管理处:
《关于要求工会换届选举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新一届任期5年。
二、同意戴莉、杨静2位同志为你单位第十三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同意潘金悦同志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请按《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交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局工会批复。
特此批复!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工会联合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