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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我局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9日(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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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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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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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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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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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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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金坛区金柴缸套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电力金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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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5〕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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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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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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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旭晨彩印有限公司新建年印刷2万令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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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5〕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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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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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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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梦之达汽车电机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万台汽车发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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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5〕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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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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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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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短切玻璃纤维30000吨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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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5〕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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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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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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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威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700吨泡沫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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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5〕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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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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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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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老人山医院有限公司老人山二级专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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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环审〔2025〕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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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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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5〕133号.doc常金环审〔2025〕134号.doc常金环审〔2025〕135号.doc常金环审〔2025〕136号.doc常金环审〔2025〕137号.doc常金环审〔2025〕1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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