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新建凤凰新苑保障性安置房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2、建设单位:常州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江苏常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公示事由:依据《关于细化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要求的通知(试行)》(坛住建〔2025〕12号)规定,该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2年,申请第一次返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
5、公示时间:自2025年 8 月 21 日至2025年 8 月 27 日。
6、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0519-82356113,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205室。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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