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关于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6日我局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7日)。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888448、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讯茂科技有限公司讯茂科技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测试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5〕65号

2025.6.3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嘉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吨塑料片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5〕66号

2025.6.3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恒盈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焊机配件变压器5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5〕67号

2025.6.3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南顺油脂有限公司奶油起酥油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5〕68号

2025.6.3

5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科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纳米钙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5〕69号

2025.6.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5.6.2-2025.6.6.ra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