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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苏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现将齐康原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医疗诊断用Ge68/Ga68发生器设备生产项目(非辐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5日(7日)。

一、公示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齐康原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医疗诊断用Ge68Ga68发生器设备生产项目(非辐射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版).doc

常金环审〔2025〕62号

2025年5月19日

二、权利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事项如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许可决定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时限内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时限内直接向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9-82690633/82360631

2、电子信箱:jtjjkfqhbk@163.com

3、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邮编: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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