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金碧园7-1#楼项目)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工程名称:金碧园7-1#楼

2、建设单位:江苏金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江苏古石林建设有限公司

4、公示事由:依据《关于细化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要求的通知(试行)》(坛住建〔2025〕12号)规定,该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2年,申请第一次返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

5、公示时间:自2025年 3 月 3 日至2025年 3月 9 日。

6、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0519-82356113,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205室。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