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价格收费 >内容
关于调整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改局粮食与物资储备科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坛发改字〔2025〕18号

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常州市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坛发改字〔2024〕8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2025年4月1日起,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00元/立方米。

二、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建立完善价格台帐,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供需衔接,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管道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