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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60P/2025-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5-01-17 公开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金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住建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依托金坛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主动公开,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住建局依据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分类有: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2024年在金坛区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72条,业务信息发布15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区住建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事项64项,上年结转2项。其中 17项予以公开,3项部分公开;13项分别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或者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处理,31项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项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1项重复申请,不予处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0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6

0 0 0 0 0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增加,申请主体的范围扩大,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增加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的难度,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更高。2025年,区住建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强化工作人员能力培养,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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