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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属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4〕1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 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 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拟申报更高评估等级的(申报2A、3A等级的可不满2年);
3.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 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4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 2024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 2025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 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对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评估指标》)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照《评估指标》内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要求进行申报。
三、评估程序
(一)各社会组织根据申报等级按以下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其中:
1. 申报1A、2A等级(含复评)
参评社会组织请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填报《2025年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附件2),于10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扫描件(PDF文件)报送电子邮箱ycx005280@163.com。
2. 申报3A等级(含复评)
参评组织于9月5日前填报《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3),将签字盖章后的表格扫描件(PDF文件)报送电子邮箱ycx005280@163.com,第三方评估机构收到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参评社会组织是否通过参评资质审核。
资质审核通过的社会组织,请对照《评估指标》准备佐证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装订并报送至等级评估办公室(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图书馆二楼,联系电话:胡老师18901495968),同步将电子稿发送邮箱ycx005280@163.com。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及复核委员会依据各自职能开展评估工作、确定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区民政局将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进行公告。
四、工作要求
1.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评估等级将与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财税优惠、评优评先等相关政策挂钩。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和相关要求,积极参与等级评估。
2. 等级评估前期工作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不向参评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社会组织负担,评估相关证明材料凡能够在“江苏省社会组织业务系统”中查取的信息(已在《评估指标》中用“*”标记),社会组织无需另行提供。
3. 为切实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后续将组织开展参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科 联系电话:82823104
2. 第三方评估机构 常州市 金坛区益初心社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陈老师15895002170 ,胡老师18901495968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图书馆二楼
附件:1.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补充说明
2.2025年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申报1A、2A等级的填写)
3.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申报3A等级的填写)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坛民字〔2025〕30号 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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