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5〕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镇(街道)主动申报,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下列地名列入金坛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第四批):
炼丹井、开智井、八角井、屯山井、仓房井、陶井。
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本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坛区民政局(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邮编213200,联系电话:0519—82803235)提出质疑。
特此公示!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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